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税前扣除项目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中国税务报 人气: 时间:2017-02-28
摘要:每年的汇算清缴工作可以说是财务会计朋友们最关心也最头痛的一件事了。到底哪些项目可以税前扣除呢?柠檬君今天总结了17项可以税前扣除项目及其规定,另外还列举了7项不可抵扣项目。项目那么多,总有那么几项适合你! 一、公益性捐款 2017年2月24日第十二届

 

七、广告宣传费

 

 

基本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八、企业提取的专项基金

 

 

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上述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

对于特殊行业的特定资产,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国际条约,承担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等业务,如核电站设施等弃置和恢复环境业务。有专门和特定用途。

 

九、租赁支出

 

 

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按照以下方法扣除:

 

(1)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

 

(2)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

 

十、劳动保护支出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

 

十一、营业机构内部往来

 

 

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就其中国境外总机构发生的与该机构、场所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能够提供总机构出具的费用汇集范围、定额、分配依据和方法等证明文件,并合理分摊的,准予扣除。

 

十二、手续费、佣金支出

 

 

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1)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含本数,下同)计算限额;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计算限额。

 

(2)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企业应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企业或个人签订代办协议或合同,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手续费及佣金。除委托个人代理外,企业以现金等非转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企业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企业不得将手续费及佣金支出计入回扣、业务提成、返利、进场费等费用。

 

企业已计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相关资产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应当通过折旧、摊销等方式分期扣除,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十三、汇兑损失

 

 

企业在货币交易中,以及纳税年度终了时将人民币以外的货币性资产、负债按照期末即期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时产生的汇兑损失,除已经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以及与向所有者进行利润分配相关的部分外,准予扣除。

 

十四、企业员工服饰费用支出扣除

 

 

企业根据其工作性质和特点,由企业统一制作并要求员工工作时统一着装所发生的工作服饰费用,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可以作为企业合理的支出给予税前扣除。

 

十五、资产损失的扣除

 

 

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资产损失,是指企业在实际处置、转让上述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合理损失,以及企业虽未实际处置、转让上述资产,但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和《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规定条件计算确认的损失。

 

十六、开(筹)办费的处理

 

 

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企业在新税法实施以前年度的未摊销完的开办费,也可根据上述规定处理。

企业筹办期间不计算为亏损年度

 

十七、差旅费中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

 

 

企业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准予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十八、不得抵扣项目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4)公益性捐赠以外的捐赠支出。

(5)赞助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

(6)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是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

(7)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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