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深圳市2016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单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财税[2015]141号)、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法[2016]24号)相关要求和工作规程,现将符合条件的深圳市2016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3月29日至4月7日。 如有不同意见,请向相关部门进行反映,或发送书面意见到zcfgc@szfb.gov.cn。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联系电话:83938936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联系电话:83878967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联系电话:83773021 深圳市民政局 联系电话:82485944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2017年3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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