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地税发[1999]68号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新华书店企业所得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1999-04-23
摘要:为增加财政收入,支持图书市场开发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文化经济政策的若干规定》(国发[1996]37号)和税收法规的规定,对新华书店企业所得税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新华书店企业所得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黑地税发[1999]68号            1999-04-23

 

各市、地、县地方税务局:

  为增加财政收入,支持图书市场开发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文化经济政策的若干规定》(国发[1996]37号)和税收法规的规定,对新华书店企业所得税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省、市(地)、县新华书店(含省专业书店)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税款入省国库。

  二、到2000年底前,市(地)、县新华书店及省专业书店按销售额1%向省新华书店缴纳的图书发行网点建设费,准予在税前扣除。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