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0号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河北省资源税适用税率、计征方式及免征减征办法的决定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0-07-30
摘要: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可以按照实际损失额的20%减征资源税,但减免额最高不超过其遭受重大损失当年资源税应纳税额。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河北省资源税适用税率、计征方式及免征减征办法的决定

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0号       2020-7-30

(2020年7月30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为了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对本省资源税有关法律授权事项决定如下:

  一、本省资源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税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和本决定所附《河北省资源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二、本省地热、其他粘土、砂石、矿泉水、天热卤水、石灰岩实行从量计征;其他税目实行从价计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减征或者免征资源税:

  (一)纳税人开采销售共生矿,共生矿与主矿产品销售额分开核算的,对共生矿减征10%资源税;未分开核算的,按共生矿和主矿适用税目从高适用税率计征资源税。

  (二)纳税人开采销售伴生矿,伴生矿与主矿产品销售额分开核算的,对伴生矿减征30%资源税;未分开核算的,伴生矿按主矿税目和适用税率计征资源税。

  (三)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可以按照实际损失额的20%减征资源税,但减免额最高不超过其遭受重大损失当年资源税应纳税额。单户企业损失额在100万元(含)以下的,由省政府授权省税务局核准后执行减免政策;损失额在100万元至300万元(含)之间的,由省政府授权省税务局会同省财政厅联合核准后执行减免政策;损失额在300万元以上的,由省税务局会同省财政厅联合报省政府批准后执行。

  四、本决定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2016年7月1日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印发的《河北省矿产资源税实施办法》(冀财税[2016]68号)同时废止。

  附件:

税率表河北省资源税

    税  目     征税对象     税  率
    能
    源
    矿
    产
    煤     原矿     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税率4.5%
    2021年9月1日起,税率6%
    选矿     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税率3%
    2021年9月1日起,税率4%
    煤成(层)气     原矿     1%
    油页岩     原矿     4%
    选矿     3%
    地热     原矿     一般行业,2元/立方米
    特种行业,30元/立方米
    金
    属
    矿
    产
    金
    属
    矿
    产
    黑
    色
    金
    属
    铁     原矿     原矿品位20%(含)以下的,税率9%
    原矿品位20%以上的,税率6%
    选矿     4%
    锰、铬     原矿     6%
    选矿     3%
    钒     原矿     3%
    选矿     1.5%
    钛     原矿     4%
    选矿     2%
    有
    色
    金
    属
    有
    色
    金
    属
    铜     原矿     10%
    选矿     7%
    铅、锌     原矿     10%
    选矿     6%
    镍、镁、钴     原矿     10%
    选矿     5%
    锑     原矿     8%
    选矿     4%
    铝土矿     原矿     9%
    选矿     4.5%
    金     原矿     6%
    选矿     3%
    银     原矿     5%
    选矿     2.5%
    铂、钯、钌、锇、铱、铑     原矿     10%
    选矿     5%
    铍     原矿     6%
    选矿     3%
    锂、镓、镉     原矿     4%
    选矿     2%
    铟     原矿     5%
    选矿     2.5%
    非
    金
    属
    矿
    产
    非
    金
    属
    矿
    产
    非
    金
    属
    矿
    产
    矿
    物
    类
    矿
    物
    类
    矿
    物
    类
    高岭土     原矿     6%
    选矿     5.5%
    石灰岩     原矿     10元/吨
    选矿
    磷     原矿     7%
    选矿     3.5%
    石墨     原矿     12%
    选矿     9.5%
    萤石     原矿     8%
    选矿     4%
    硫铁矿     原矿     4%
    选矿     3%
    自然硫     原矿     2%
    选矿     1.5%
    天然石英砂     原矿     6.5%
    选矿     5%
    脉石英、水晶、刚玉、天然碱、砷、碘、海泡石粘土     原矿     2%
    选矿     1.5%
    蓝晶石、长石、菱镁矿、硅藻土、耐火粘土、凹凸棒石粘土     原矿     12%
    选矿     9.5%
    膨润土、陶瓷土     原矿     8%
    选矿     6.5%
    硅线石(矽线石)     原矿     5%
    选矿     4%
    滑石、铁矾土     原矿     10%
    选矿     8%
    叶蜡石     原矿     3%
    选矿     2.5%
    硅灰石、方解石、透闪石、红柱石、蓝石棉     原矿     2.5%
    选矿     2%
    云母、沸石、石榴子石     原矿     7.5%
    选矿     6%
    透辉石、珍珠岩     原矿     10%
    选矿     8%
    蛭石、石膏     原矿     8%
    选矿     6.5%
    重晶石、石棉     原矿     3%
    选矿     2.5%
    其他粘土(铸型用粘土、砖瓦用粘土、陶粒用粘土、水泥配料用粘土、水泥配料用红土、水泥配料用黄土、水泥配料用泥岩、保温材料用粘土)     原矿     5元/立方米
    选矿
    大理岩、石英岩、砂岩、板岩、角闪岩、页岩、浮石、凝灰岩、正长岩、含钾砂页岩、天然油石     原矿     7%
    选矿     5.5%
    白云岩     原矿     8%
    选矿     2.5%
    片麻岩     原矿     8%
    选矿     7%
    玄武岩、辉绿岩     原矿     8%
    选矿     4%
    花岗岩     原矿     8%
    选矿     3%
    安山岩、泥炭     原矿     5%
    选矿     4%
    闪长岩、黑曜岩、蛇纹岩、麦饭石、橄榄岩、松脂岩、辉长岩、辉石岩     原矿     2%
    选矿     1.5%
    砂石     原矿     5元/吨
    选矿
    宝玉石类     宝石     原矿     20%
    选矿     16%
    玛瑙、黄玉     原矿     5%
    选矿     4%
    水气矿产     矿泉水     原矿     30元/立方米
    盐     钠盐     选矿     5%
    天然卤水     原矿     4元/立方米
    海盐     氯化钠初级产品     5%
    备注:除上述税目外,原油、天然气、页岩气、天然气水合物、铀、钍、钨、钼、中重稀土等9个税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规定税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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