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地税函[1998]170号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并试行新修订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1998-12-04
摘要: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并试行新修订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1998]190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规定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并将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省局。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并试行新修订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

湘地税函[1998]170号             1998-12-04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省地税局直属分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并试行新修订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1998]190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规定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并将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省局。

  一、新的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1999年暂在我省上市的股份制企业中进行试用,鉴于使用初期用量不多,申报表暂由省局统一印制。

  二、新的申报表逻辑关系复杂,填报难度大,各地要认真组织学习,省局拟在1999年对试点企业财务人员及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有关人员进行培训。

  三、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仍统一使用现行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1998年12月04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财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