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按月上报出口货物退税月报表的通知 晋国税进发[1995]40号 1995-09-01 太原市国家税务局: 今年以来,我省出口企业出口创汇继续保持了较快的发展势头,出口退税额也随之增大,但退税指标严重不足,矛盾比较突出。为全面掌握出口企业的出口退税情况,省局决定,由你局按月逐户编报所辖出口企业"出口货物退税月报表",并务于次月30日前报送省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一九九五年九月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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