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地税[2000]211号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我省2000年度中央粮库建设项目免征有关税费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0-08-09
摘要:为支持我省中央粮库建设,1998年省地税局下发了《关于我省中央直属储备粮库建设免征有关税费问题的通知》(皖地税[1998]289号)(以下简称《通知》),对中央粮库建设涉及的营业税、印花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相关地方税(费)给予了减免照顾。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我省2000年度中央粮库建设项目免征有关税费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皖地税[2000]211号        2000-08-09


合肥、蚌埠、芜湖、淮南、安庆、宿州、阜阳、黄山、滁州、亳州、六安、巢湖市地方税务局,宣城、池州地区地方税务局:

  为支持我省中央粮库建设,1998年省地税局下发了《关于我省中央直属储备粮库建设免征有关税费问题的通知》(皖地税[1998]289号)(以下简称《通知》),对中央粮库建设涉及的营业税、印花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相关地方税(费)给予了减免照顾。2000年度我省中央粮库建设项目业经国家发展委员会、国家粮食局批准立项,为保持政策的连续性,除投资方向调节税暂停征收外,其他税种的减免及报批的税收管理程序等,仍按原《通知》规定执行。

  附件:

  1、2000年度中央粮库建设项目名单(表:地方税务法令第20期第12页)(略)

  2、皖地税[1998]289号 关于我省中央直属储备粮库建设免征有关税费问题的通知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2000年08月09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