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巴中市税务局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通告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3-08-31
摘要:其中,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财政资助285元/人/年(个人缴纳95元/人/年);已稳定脱贫人口财政资助95元/人/年(个人缴纳285元/人/年)。

巴中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巴中市税务局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通告

  为做好2024年度巴中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缴费时间

  2023年9月1日-2024年2月29日为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期。除新生儿和符合政策规定的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刑满释放和新增动态调整困难群众等人员外,其他人员应当在此期间完成个人缴费。

  二、缴费标准

  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80元。

  三、缴费方式

  (一)线上缴费。缴费人可通过四川省电子税务局、微信、支付宝以及税银合作银行(邮储银行、农信社或农商行、四川天府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达州银行、建设银行等)手机APP、税银合作银行二维码扫码等渠道缴费。

  (二)线下缴费。缴费人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乡镇(街道)、村(社区)和学校指定的集中征收点刷卡或税银合作银行柜面办理缴费业务,也可直接到各办税服务厅社保费征收窗口缴费。

  首次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需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医保经办窗口进行参保登记后再缴费。

  四、特殊群体资助

  特殊困难群体个人缴费部分将给予一定金额的资助。其中,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财政资助285元/人/年(个人缴纳95元/人/年);已稳定脱贫人口财政资助95元/人/年(个人缴纳285元/人/年)。

  同时具备上述两类及以上身份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予以资助,且不得重复资助。

  五、待遇享受时间

  集中缴费期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参保缴费的,待遇享受期为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参保缴费的,待遇享受期自缴费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超过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的,参保人有3个月的待遇等待期(自缴费之日起3个月后才能享受医保待遇,即等待期3个月内生病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六、缴费结果查询

  (一)缴费成功3个工作日后通过“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办税缴费/社保缴费/登录电子税务局查询缴费结果。

  (二)缴费人可凭身份证件到就近的办税服务厅查询。

  缴费人在参保登记、变更、终止以及待遇享受方面的问题请咨询当地医保部门,在费款缴纳方面的问题请咨询当地税务部门。

  特此通告

巴中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巴中市税务局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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