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地税稽函[2009]5号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关于开展银行、保险等五大行业大型企业集团公司税收自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9-04-23
摘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关于开展大型企业集团税收自查工作的通知》(稽便函[2009]35号)统一部署,省局决定统一组织对银行、保险、通信、电力和石油化工等五个行业大型企业集团及所属成员单位开展税收自查工作。

  2、各市稽查局汇总、整理辖区内企业自查情况及存在问题,分行业填报《行业自查情况统计表》,并向省局提出自查评估意见,其中:总局确定的自查企业于5月25日前上报、省局确定的自查企业于6月25日前上报。

  自查工作结束后,省局将视自企业的自查情况,确定下一步重点检查的对象。

  附件:1-5.zip

  1、大行业自查企业名单

  2、税收自查提纲

  3、省局直接组织自查省级成员单位名单

  4、纳税自查报告(格式)

  5、行业自查情况统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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