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冶金建设集团公司因国有资产无偿划转而增加的资金免征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京地税地[2001]355号 2001-07-10 朝阳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冶金建设集团公司因国有资产无偿划转而增加的资金免征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1]35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市局联系。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