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单位后来积极配合,对评估人员提出的问题如实作出自查补税42591元,滞纳金1302元。 〔评定处理〕 对陈集水利站自查申报,评估人员进行认真核对认为:自查申报属实。该单位补税及滞纳金43893元,已申报缴纳入库,并表示今后认真学习《税法》,保证如实申报、准期缴纳。 〔评估启示〕 一、在日常税务管理工作中,应注意夯实基础工作,加强精细化管理力度。在财务核算上,要多对纳税人进行上门辅导,力争使其走上规范化的轨道。在税收管理上,要及时了解企业经营情况,掌握行业盈利水平,力争从面上掌握总体情况。 二、加强税法宣传力度,提高纳税人纳税意识,降低税务管理的难度。通过税法宣传,使纳税人了解税法,知道如何纳税,哪些情况应纳税,逐步提高他们的纳税意识,使他们的积极主动地进行纳税申报。
评估单位:阜宁县地方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 评估人员:郑世红 黄晓庆 评估日期:二OO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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