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现个体税收“双增长”的思考

来源:安徽财税网 作者:安徽财税网 人气: 时间:2008-09-19
摘要:2007年,临湘市局个体税收征管成效显著:共入库个体税收1254.3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437.3万元,增长53.5%.其中双定户入库4006216.45元,同比增加1093294.76元,增长37.5%;建账户入库4891994.89元,同比增加1466180.62元,增长45%...

    “双增长”是税务部门加强个体税收征管的预期目标,可以说是单方面的,自身存在的问题是主要的:
    (一)畏难厌战。税收管理员卓有成效的工作是实现“双增长”的重要保证。当前,部分税收管理员在推进这一工作中,广泛宣传不够,深入调查不扎实,定税核不准,担心激发征纳矛盾;认为双定户数增加或税负上调,给平常征收入库带来工作难度,从而降低申报率、入库率;认为凭税收管理员一个人的力量难以推进,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多一户不如少一户,因而思想、态度、行动上存在畏难心理、厌战情绪。
    (二)对象不分明。干工作,情况不明,工作便无法开展;“双增长”,底子不清,税款便无从征收。现在,目标已确定,增长对象又在哪里,税务部门从上至下、从内到外,应做好宏观的、具体的增长对象分析与确定。但是,当前征收管理、税源管理部门尚未形成分行业、分路段等的应增长信息或指令,税收管理员对辖区应增长对象的信息情况不熟悉,无头绪,增长亮点未找到,工作推进缓慢。
    (三)工作欠合力。实现“双增长”,需要内外结合、部门联动,税务部门应紧紧依靠政府、工商、资源、公安等部门实行综合治税,但目前的力度还不够,机制还不十分完善。同时,还有人片面认为"双增长"是税源管理部门的事,甚至是辖区税收管理员一个人的事,导致出现税源管理、征收入库、税务检查等管理过程上下联动不够、共同协作不多;有了问题,有了矛盾,不能协同解决;为了目标,心未想到一起,劲未使到一处,推诿脱责,工作停滞不前。
    (四)定税不规范。表现在:未达容易,恢复征税难;调低容易,调高难;定税只看表面,不作深入调查;忽视个体纳税人自我申报环节;凭关系、感情定税,人情税、关系税不同程度存在;定税动态管理未真正落实,城区个体工商户未达起征点核定偏松、税收定额偏低,乡镇个体工商户未达起征点户偏多、定税征管时常反弹。
    三、实现“双增长”的工作对策
    提高认识,正视问题,建立责任机制,落实互动协作机制,强化工作执行力,是确保“双增长”目标实现的重要手段。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经济发展为税收增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无论是从经济发展,还是从税源管理的角度出发,实现"双增长"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既不是无本之木,也不是无源之水,要坚定信心,彻底消除畏难心理、厌战情绪。以发展的眼光看待个体经济,分析“双增长”目标,“定税多年不变、未达户多年未达、建帐户多月零申报”,既与经济的发展不相适应,也是税收征管不科学、不精细的表现,更是征管停滞、乏力的体现。
    (二)提高勤征细管意识。实现“双增长”,关键是税务部门和税收管理员必须着力寻找新的税收增长点、增长户。要发扬长期形成的优良传统,坚持堵塞漏洞、应收尽收,始终做到勤征细管、聚财为国,打一场高质量的攻坚战。全面贯彻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把主要精力放在下户管理和增收上,既要看到“森林”,扎实抓好户籍管理,夯实税源基础;又要看到“树木”,切实抓好现有税源管理,确保稳定增收;更要看到枝繁叶茂的“树木”,充分挖掘潜在税源,实现持续增长。
    (三)增强税源控管能力。根据行业特点、部门管理优势,探索建立“行业评税、协会协税、市场管理、代扣代缴”等源泉控管办法;根据经营方式、行业规律,探索建立“以电计税、以药控税、以票管税”等环节控管机制,建立涵盖所有纳税人、所有生产经营环节的税源监控体系。加强对零申报建帐户的实地检查,对应建未建、建帐混乱、建假帐的,采取核定征收和查帐征收相结合的办法;对仅以发票开具金额申报的,按比例确定未开具发票的收入,加以征收。当前,要认真组织税务人员和广大个体工商户培训学习国家税务总局16号、17号令《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管理办法》和《个体工商户建账户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管理能力;以税控装置的推广应用为手段,提高科技监控税收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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