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调整建筑业应税所得率和土增税核定征收率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2-01-18
摘要:  近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黑龙江省地税局对外发布《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建筑业应税所得率问题的公告》(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4号)和《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问题的公告》...

  近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黑龙江省地税局对外发布《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建筑业应税所得率问题的公告》(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4号)和《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问题的公告》(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5号),决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对建筑业应税所得率和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作出调整。

  公告提到,将建筑业应税所得率由6.5—20%调整为8—20%,对于符合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条件的,各市(地)局要结合实际,区分不同房地产类型等情况,按不低于5%的标准确定具体核定征收率。

  公告同时强调,《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和建筑业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的通知》(黑地税函[2009]145号)第一条规定废止。《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黑地税发[2006]37号)第三条和《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问题的补充通知》(黑地税函[2007]108号)废止。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财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