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颁布了包括8项新准则在内的15项资产评估准则,同时宣布成立财政部资产评估准则委员会。财政部副部长、财政部资产评估准则委员会主席朱志刚指出,此举标志着中国已初步建立起比较完整的、既适应中国国情又与国际基本接轨的资产评估准则体系。
据了解,最新颁布的中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包括职业道德准则和业务准则两部分,其中职业道德准则分为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两个层次,业务准则分为基本准则、具体准则、评估指南和指导意见4个层次。 其中这次颁布的8项新准则包括《评估报告准则》、《评估程序准则》、《业务约定书准则》和《工作底稿准则》4项程序性具体准则、《机器设备评估准则》和《不动产评估准则》2项实体性具体准则,以及《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试行)》和《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这些新发布的准则除《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试行)》为配合新会计准则将于2007年12月31日开始实施外,其余7项新准则均从2008年7月1日起实施。 2000年以来,中国资产评估行业制定并发布了15项评估准则。这些准则项目包括业务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中的2个基本原则、7个具体准则、1个评估指南、5个指导意见,涵盖了评估职业程序的各个环节和评估业务的主要领域。在过去的近20年里,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深入推进,中国资产评估行业获得了长足发展,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资产顺畅流转,服务国有企业改制上市,维护市场秩序、规范资本运作,配合财政改革、金融改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朱志刚在讲话中指出,我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的特点主要表现为:注重品德要求,强调职业道德;立足中国国情,借鉴国际经验;切实维护公众利益,提升行业社会公信力;关注新兴业务,主动服务市场需要;充分尊重委托方合理需求,提升行业服务质量。此次资产评估准则体系的发布,对于推动资产评估行业健康发展、更好服务于改革与发展大局具有重要意义。各级财政部门和评估协会要紧密结合实际,切实抓好此次资产评估准则的宣传培训工作。广大执业人员要加强准则学习与实施,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掌握准则,在实践中努力体会和运用准则。评估委托方、报告使用者、监管部门要加强与评估行业的交流沟通,了解准则的内容,促进准则的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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