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纳税人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领用发票的温馨提示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6-11-01
摘要:广州市纳税人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站申请发票领用时,可选择三种领取方式:1、大厅领取;2、回单柜;3、邮政快递。其中“邮政快递”模块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暂不设配送网点,因此,需通过“邮政快递”方式领取发票的纳税人,仍在“广州市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大厅2号窗口”申请办理。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纳税人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领用发票的温馨提示

尊敬的纳税人:

  广州市纳税人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站申请发票领用时,可选择三种领取方式:1、大厅领取;2、回单柜;3、邮政快递。其中“邮政快递”模块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暂不设配送网点,因此,需通过“邮政快递”方式领取发票的纳税人,仍在“广州市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大厅2号窗口”申请办理。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2016-11-01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