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2.1]升级提醒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7-05-31
摘要:扣缴单位须从2017年6月1日起至7月扣缴申报个人所得税前,完成升级并使用新版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扣缴系统(2.1及其以上版本)扣缴申报个人所得税。自7月1日起,系统不再接收老版本(2.0及其以下版本)申报数据。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2.1]升级提醒

尊敬的纳税人:

  为进一步提升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软件操作的便捷性,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安排,自2017年6月1日起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客户端将统一升级至2.1版本。

  一、升级方式

  (一)自动升级。

  双击运行“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扣缴系统”->输入登陆密码->在升级提示界面点击“立即升级”->完成升级。

  (二)手工升级。

  在天津亿企赢网http://tjyqy.4007112366.com// -> 下载中心-> 个税系列->“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2.1)手工安装包”点击下载后,修复安装。

  二、升级时间和申报要求

  扣缴单位须从2017年6月1日起至7月扣缴申报个人所得税前,完成升级并使用新版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扣缴系统(2.1及其以上版本)扣缴申报个人所得税。自7月1日起,系统不再接收老版本(2.0及其以下版本)申报数据。

  升级和填报过程中,如遇操作问题,可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40071-12366税友软件公司免费服务热线或向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2017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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