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2.1]升级提醒 尊敬的纳税人: 为进一步提升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软件操作的便捷性,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安排,自2017年6月1日起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客户端将统一升级至2.1版本。 一、升级方式 (一)自动升级。 双击运行“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扣缴系统”->输入登陆密码->在升级提示界面点击“立即升级”->完成升级。 (二)手工升级。 在天津亿企赢网http://tjyqy.4007112366.com// -> 下载中心-> 个税系列->“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2.1)手工安装包”点击下载后,修复安装。 二、升级时间和申报要求 扣缴单位须从2017年6月1日起至7月扣缴申报个人所得税前,完成升级并使用新版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扣缴系统(2.1及其以上版本)扣缴申报个人所得税。自7月1日起,系统不再接收老版本(2.0及其以下版本)申报数据。 升级和填报过程中,如遇操作问题,可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40071-12366税友软件公司免费服务热线或向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2017年5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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