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启用微信二维码缴税功能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我局已经开通微信二维码扫码缴税功能,纳税人登录青岛市税务局电子税务局,选择二维码缴税,使用微信“扫一扫”就能办理缴税业务,欢迎广大纳税人使用。 附:微信二维码缴税操作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2018年12月11日 微信二维码缴税操作说明 一、金税三期前台缴税操作流程 (一)纳税人在办税服务厅前台完成申报后,告知税务人员使用二维码支付方式进行缴税。 (二)税务人员选择“99其他缴费方式”。点击扣税界面,生成缴税二维码 (三)使用微信扫描生成的二维码。 (四)缴纳税款 1.在微信中跳转界面点击“立即支付” 2.输入绑定的银行卡的支付密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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