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发[1993]05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文件加强税收管理严格控制减免税收的通知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1993-08-06
摘要:各级税务机关要把学习贯彻51号文件同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宏观调控的重要决策、朱容基副总理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和全国税务局长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紧密结合起来,以此统一广大税务干部的思想和行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文件加强税收管理严格控制减免税收的通知

国税发[1993]056号      1993-08-0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各分局,各直属进出口税收管理处:

  最近,国务院发出《关于加强税收管理和严格控制减免税收的通知》(国发[1993]51号,以下简称51号文件),这是国务院为加强宏观调控而采取的又一重要措施,对于保证迅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宏观调控的重要决策,整顿税收秩序,严肃税收法纪,充分发挥税收组织收入和宏观调控职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坚决贯彻落实51号文件,必将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强化税收管理,减少税收流失,促进我国国民经济即快又好地向前发展。为此,特作如下通知:

  一、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实质。国务院51号文件针对当前税收工作面临的矛盾和问题,对加强税收管理和严格控制减免税收提出了十分具体、明确的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把学习贯彻51号文件同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宏观调控的重要决策、朱容基副总理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和全国税务局长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紧密结合起来,以此统一广大税务干部的思想和行动。首先,要自上而下,逐级组织传达学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其次,要联系实际,吃透文件精神,深刻领会当前中央采取的一系列发展经济的宏观调控措施,不是全面紧缩,而是用改革的办法整顿税收秩序、在整顿的基础上加快改革步伐。从而,使税务干部消除模糊认识,把思想统一到中央文件精神上来。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学好文件,提高思想认识,顾全大局,遵纪守法,同党中央、国务院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好文件精神,保证中央宏观调控决策顺利实施。

  二、搞好对照检查,制订切实可行措施。各级税务机关要在深入学习中央有关文件和国务院51号文件的基础上,按照51号文件提出的8条要求,逐一对照检查,找出本单位在执行税收政策和税收征管工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制订行之有效的改进措施。特别要针对擅自越权减免税问题,严格进行对照检查和清理工作。经过对照检查和清理,对存在问题仍不纠正的,要严肃处理。

  三、切实抓好整顿,把文件精神落到实处。学习贯彻国务院51号文件,关键在于抓落实。各级税务机关要用整顿的精神抓好文件落实,严肃税收法纪,整顿税收秩序。国家税务总局重申,要坚决按照中央和国务院文件精神,严格控制税收减免。

  (1)今年,从中央到地方一律不出台新的减免税措施。

  (2)临时性、困难性减免税一律暂停审批。

  (3)各地区、各部门越权自定的减免税政策一律无效,停止执行。

  (4)属于法定和政策规定减免税的,严格按税收管理体制审批;按规定减免税到期的,要立即恢复征税。

  (5)除国务院特批的外,凡承包流转税,搞投入产出总承包的,一律纠正过来。

  (6)对越权减免税进行一次认真清理,逐级上报,并由国家税务总局和省税务局逐项审核,作出处理,省级审核及处理意见于8月20日前上报国家税务总局。同时,要围绕个体税收、涉外税收、出口退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四个征管重点,完善征管办法,加大征管力度,保证各项征管措施的落实,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税款流失。

  四、加强请示报告,严肃组织纪律。贯彻国务院51号文件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各级税务机关必须严格组织纪律性,做到令行禁止,保证政令畅通。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贯彻执行文件的情况,加强请示报告,以取得对税收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同时,下级税务机关要及时向上级机关报告、反馈贯彻执行文件的情况,对个别单位、部门自行规定有悖于税收宏观调控的做法,要坚持抵制纠正,并立即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贯彻执行51号文件必须坚决,不允许打折扣,更不允许顶着不办,明知故犯。凡发生类似问题的,要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五、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对贯彻文件的具体指导。各级税务机关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把一般号召和具体指导结合起来。要建立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忌走过场、搞“大呼隆”。要加强对贯彻文件精神的督促检查。各级都要组织工作组,深入下去,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问题,解决矛盾,总结经验。国家税务总局拟在适当时候,再次派出工作组,进一步检查贯彻落实中央文件和国务院51号文件的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

1993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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