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关于日常税费服务事项全市通办的通告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要求,切实方便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从2022年3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日常税费服务事项全市通办,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扬州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和全市各县级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负责办理全市范围的日常税费服务通办业务。现阶段,主要由扬州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及其设置在各县级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全市通办窗口负责办理。 二、具体办理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 2022年3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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