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福建省华侨信托投资公司2000年底应收未收利息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闽国税函[2002]386号 2002-10-21 税屋提示——依据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1号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四批)的公告,本法规自2010年11月15日起全文废止。
此复。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2002年10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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