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佛开高速公路能否享受税收优惠的批复 粤地税函[1995]200号 1995-10-18 省高速公路公司: 送来的《关于佛开高速公路能否享受税收优惠的请示》(粤高路函上[1995]071号)收悉。你公司拟投资成立的佛开高速公路公司是从事公路交通业并实行独立核算的新办企业,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字[94]001号)规定的减免税条。经研究,自开业之日起可以享受第一年免征所得税,第二年减半证收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此复。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1995年10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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