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洪都拉斯的部分进口货物实施自由贸易协定早期收获安排协定税率的公告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公告2024年第7号 2024-8-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有关规定,自2024年9月1日起,对原产于洪都拉斯的部分进口货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洪都拉斯共和国政府关于自由贸易协定早期收获的安排》实施协定税率,2024年相关税目税率见附件。 税 屋附件:2024年对洪都拉斯实施自由贸易协定早期收获安排的协定税率表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4年8月29日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