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销售过程中发生的促销费用的咨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9-09-24
摘要:  问:我公司是一家汽车销售公司,有汽车维修服务的下属子公司...

    问:我公司是一家汽车销售公司,有汽车维修服务的下属子公司.在售车过程中通过子公司赠送客户配件及例保服务,子公司对我按售价的7折开具发票,我公司作入促销费,请问:此费用还要缴纳增值税吗?怎么筹划才合理?另:我司购入车载空调,通过子公司安装后整车销售,并在同一发票上反应.子公司对我开具安装发票后,我作入了空调成本,请问是否合理?如果空调所有权是子公司,那么又如何处理才合适呢?
  答:根据增值税法相关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税法的这一规定,是从价格折扣的角度来考虑的,没有包括实物折扣的情况。采取实物折扣的销售方式,其实质是将货物无偿赠送他人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将货物无偿赠送他人,无论赠送的货物是自己生产的还是委托他人加工的或购进的,均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采取实物折扣方法销售货物,折扣的实物不论会计上如何处理,均应按规定视同销售计算缴纳增值税。所以,如果将实物折扣“转化”为价格折扣,则可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
  建议您公司将汽车价款与所赠客户配件及例保服务原售价合并,按合并后的金额作为发票的销售额开具,同时在同一张发票上以所赠客户配件及例保服务原售价为折扣额注明,这样就可以直接以汽车销售的价款计征增值税了。
  空调安装费应当计入汽车销售的成本,而不是空调的成本。如果此空调的所有权是子公司的,但安装费由您公司承担的,这个处理也是一样的,直接作为销售汽车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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