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鄂人社发[2011]22号 2011-6-8 税屋提示——依据鄂人社发[2019]13号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本法规自2019年3月1日起全文废止。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企业工资薪金税前扣除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以及依法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的员工工资薪金是合理的工资薪金。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的工资薪金,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查、税务部门确认后,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其中,属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经审查确认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二、各类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申报时,应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查生效的工资集体协商集体协议、审查意见书和职工工资薪金总额实际发放情况等资料一并报主管税务部门备案。 三、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企业资产管理部门要加强联系、互相配合,引导企业通过工资集体协商规范和完善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建立合理有序的工资正常调整机制。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二0一一年六月八日 “风继续吹”点评: 湖北武汉是我国商业经济发展最早的地区之一,所谓“九省通衢”之地。自古本地商业工业经济发达,练就了当地人精明狡诈的商业特性,在这样的地方收税,没有点水平是不行的。 因此湖北税务机关的税收水平和执法水平一直比较高,一直以实务方法能力和税收征管理论而著名,凡是重要的税收法规讨论出台调研,湖北武汉税务机关是必去的地方之一。当年成立注册税务师制度时,湖北武汉是推手和倡导的主要地方之一。 湖北税务机关有着丰富的征管经验和掌握复杂的商业工业经济变化的能力,常常在税务上创造奇迹,简单举例: 1、当全国税务机关还不知道土地增值税是什么东西时,湖北税务机关出台关于印发《湖北省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的通知(鄂地税发(2008)207号),从现在看来,所有在土地增值税征管中出现的众多疑难杂症的问题,当全国税务机关不知道什么做时,或者频频出补丁文件时,湖北税务机关早在2008年就想到了且规定完善了。 2、企业的工资薪金税前扣除,一直是一个老大难问题,怎么让企业的工资薪金税前扣除合理合法,避免企业以此偷漏税。各地税务机关都知道应该怎么做,但是就不主动去做,也知道将来就应该这样做,但是就是不提前这样做,而湖北税务机关就现在做到了。因为反正迟早会被要求这样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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