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日前报道,北京执业律师李劲松根据国家统计局、财政部及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房地产相关数据,对没有征收到位的土地增值税做出分析测算,结果发现,自2005年至2012年底,全国各类房企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超过4.6万亿元,但8年间实际征收仅0.8万亿元。这意味着全国房企应缴而未缴的土地增值税总额超过3.8万亿元。在被点名的45家房企中,雅居乐、SOHO中国、富力、万科等知名企业均在其列。 事件迅速发酵。被指“欠税”的华远地产(600743,股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任志强昨天通过个人微博发表8条回应,直指相关报道“愚蠢无知”,更提及“正在研究如何公开起诉央视的事宜”。之后,双方的支持者各出论点,网上的“口水仗”逐步升级。 上海财大商学院教授、财税专家胡怡建告诉记者,此次争论的关键在于一个前提:3.8万亿元的未缴税额是如何计算的。如果数据确凿,3.8万亿元的巨大差距背后,折射出税收制度与历史遗留等种种问题。 是拖欠但不违法 根据有关专家测算,房地产项目毛利率达34.63%以上,都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按照央视援引李劲松的观点,中国社会科学院2011年住房绿皮书披露,2009年全国房地产行业平均毛利率达55.72%,近年来房产市场温度居高不下,几乎所有房企都触及了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条件。这也是央视此次报道的逻辑起点。 按照目前房企惯常的操作模式,土地增值税已列入开发成本,消费者购房款的一部分会用于缴税。胡怡建告诉记者,房企缴纳土地增值税目前分为两步,首先是在项目预售时预交,下一步再是楼盘售罄时结算缴纳。“因此,不能简单地将欠税理解为逃税漏税。由于土地增值税有前后两道程序,应缴和最终缴纳之间存有时间差,欠税是很正常的现象。”胡怡建表示。 任志强也是根据这种缴纳模式反驳央视报道的。“土地增值税是按项目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比例在预售时先预缴,按项目进度和完成的条件进行最终结算的纳税方式。”任志强在微博上表示,企业“在未达到税法规定的结算条件时,可以不交,并不违背税法,也非拖欠。” 他还提到,房产项目达到结算条件时,会根据实际结算调整预算情况。有的项目在结算时会提高实际上缴的数额,有的则会因预算成本增加而减少纳税数额,甚至有可能出现“实际应缴数小于已经预缴数额”的情况。根据税法规定,预缴和结算缴纳时的差额,采取“多退少补”的规定。所谓拖欠,就是没有“少补”形成的。 税收制度有漏洞 经济学者、北京市政协委员马光远表示,目前各地土地增值税的预缴率并不高,大量房企只缴纳房款的1%左右,此后,不管项目挣多少钱,都变相逃避清盘结算,从而造成税收大面积流失。胡怡建也表示,实际操作中,房企预缴土地增值税的比例占房款的1%-2%,“最多也很少超过3%”。 由于房产项目开发周期长、涉及因素众多,在相当大的程度上,税务部门与房企之间存在财务信息的不对称。在土地增值税征收之难面前,还有一些历史遗留问题。 胡怡建介绍说,土地增值税在上世纪90年代就存在了,当时的房地产业比较萧条,对清算征税的要求也不严,“历史上有不少房企开发、销售项目都没有交税”。同时,和其他行业不同,除了企业所得税之外,土地增值税是房地产行业特有的税种,“由于一些地方政府依赖土地财政,在具体征税时往往对房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他表示,要破解土地增值税的征收难题,这些历史遗留问题也有待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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