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上班也能拿工资?超强汇总13个带薪假期(实用干货)

来源:北京义贤律师事务所 作者:北京义贤律师事务所 人气: 时间:2016-06-03
摘要:一、法定节日假 法定节日假,是指在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特定法定节日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息,并依法支付工资。在此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法律依据:

五、产假:

产假是指在职女职工分娩前后依法享受的休假待遇。产假期间,女职工可以自生育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处领取生育津贴。部分省份还规定了女职工配偶可以享受陪产假。

法律依据:

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2、《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3、为保障《计划生育法》的贯彻实施,各省市均结合实际情况作了细化规定,包括延长产假时间。如《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女职工,按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陪产假十五天。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

六、哺乳假

哺乳假,是指针对哺乳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应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其安排1小时作为哺乳时间。每多哺乳1个婴儿的,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七、丧假

丧假,是指劳动者直系亲属死亡时依法享受的假期。劳动者在享受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法律依据:

1、《劳动法》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2、《对企业单位工人、职员加班加点、事假、病假和停工期间工资待遇的意见》规定,为了照顾我国旧有习惯,不论工人职员请婚丧假在三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照发;超过三个工作日以上的其超过的天数,不发给工资。

八、探亲假

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该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探亲假期间,职工工资照发。但值得一提的是,探亲假主要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人民团体职工,民营企业和其他单位并不适用。

法律依据:

1、《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二条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2、《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三条职工探亲假期:(一)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四十五天。(三)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

3、《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五条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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