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应付工资包括哪些内容?如何核算? 答:应付工资是指企业在一定时间内应支付给本单位全体职工的工资总额,而形成的企业对职工的负债。因为企业应按月支付职工工资,所以,应付工资存在的时间不长,属于流动负债。其中全体职工包括:固定职工、合同制职工、临时职工、计划外用工中经县以上劳动部门正式批准常年参加企业生产的亦工亦农人员和个别企业用集体企业的招工指标招收的人员。工资总额包括: (1)计时工资,即按照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补贴)和工作时间计算并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劳动报酬; (2)计件工资,即按照计件单价和已完成件数计算并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劳动报酬; (3)奖金,即支付给职工个人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 (4)津贴和补贴,即企业为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企业为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而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包括企业按照国家的规定在职工因病、公伤、产假、计划生育、婚丧假、探亲假、定期休息和学习期间应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以及企业所支付的附加工资和保留工资; (7)企业应付给职工的住房补贴款等。 不包括在工资总额中的有: (1)企业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颁发给职工的创造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合理化建议奖、技术改进奖等。 (2)企业支付的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支出。 (3)企业支付的有关离休、退休职工和退职人员待遇的各种支出。 (4)企业支付的各项劳动保护支出。 (5)企业支付的职工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 (6)企业因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而支付的医疗补助费、生产补助费用等。 (7)企业支付的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等。 (一)账户设置 工资的核算应设置"应付工资"账户进行。"应付工资"账户属于负债类账户,用于核算企业应付给职工的工资总额。该账户贷方反映应付的工资总额;借方反映实际支付的工资总额。本账户期末一般无余额,如果有余额,贷方余额表示应付未付的工资总额;如为借方余额则表示多付的工资总额。本账户的明细分类账户应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按照职工的类别、工资总额的组成内容等设置。 (二)账务处理方法 (1)开据现金支票提取现金时,应根据发放工资的实际需要,按照实发工资的金额提取。会计分录如下: 借:现金 贷:银行存款 (2)发放工资时: ①按照应记入工资总额的金额,借记"应付工资"账户,会计分录如下: 用现金实际发放的部分: 借:应付工资 (实发金额) 贷:现金 (实发金额) 代扣的房租、水电费等: 借:应付工资 (代扣金额) 贷:其他应付款 (代扣金额) 代扣的个人所得税: 借:应付工资 (代扣金额) 按规定将应发给职工的住房补贴专户储存: 借:应付工资 (专存金额) 贷:银行存款 (专存金额)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