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不断发展,信息的生产、传输、存储和处理方式进一步优化。笔者结合工作实践,对运用互联网思维提升涉税信息管理水平谈几点意见。 用简约化信息降低征纳成本。利用互联网,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第三方的交互信息可以进一步简化,信息传递效率更高,税收征纳成本更低。一是身份认定。用数字证书、人脸识别等电子手段代替营业执照、身份证件等实物材料。二是采集信息。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报送或税务机关通过网络从第三方获取涉税数据。三是提供证明。用二维码、电子签章等技术生成数据证明,替代发票、缴款书等纸质票证等。 用多维度信息强化风险管理。将多个来源、重叠度低的多维度信息交叉验证,能减少信息的不对称性和不确定性,提高风险识别的准确率。一是依法报送。纳税人按法律规定,通过征管系统或互联网报送基本数据项。二是依职权采集。税务机关通过税控器具、查账软件或实地取证等手段采集涉税信息。三是第三方交换。税务机关与第三方网络联通,获取涉税收入、财产和行为等信息。四是互联网获取。税务机关定义“销售、拍卖、转让”等关键字,利用搜索技术,从官方网站获取涉税信息。西安市税务局将房管局商品房销售网签数据、房地产媒体网站的楼盘信息、企业报送的申报表和财务报表、企业开具发票数据等交叉验证,可有效识别税收风险。 用动态化信息识别征管需求。将多元数据整合成为信息流,根据纳税人、征收对象、经营行业的特征,实施差别化征管或服务措施。一是建立纳税行为信息流。根据纳税人使用信息系统、服务热线、社交软件等行为数据,对纳税人进行分类,适配对应的服务模式。二是建立商品物资信息流。根据发票等数据,对商品物资建立包含材料购入、生产加工、仓储销售等环节的信息流,判断商品物资在时点、类别、数量、价格等方面与企业申报是否有偏差,识别税收风险。三是建立财产价值信息流。对不动产项目,构建从出让、建造、销售到持有等环节的信息流,监视不动产价值增长变化情况,判断纳税人申报纳税是否真实可信。 用开放性信息提升治理能力。税务机关开放相关数据,与第三方联合开展执法、服务、惩戒和信用评价等工作,构建税收共治体系。一是向政府部门提供税收数据,快速准确认定行政相对人的收入、财产和征信等,提高群众办事效率,优化政府服务能力。二是向商业机构提供经纳税人授权的税收数据,提高信用审核的效率。三是向社会公开安全脱敏且机器可读的税收数据,帮助大学院校、咨询机构甚至个人,发现社会治理、公共服务和产品供给等方面的短板,研究解决方案,促进全社会的创新发展。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