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关于服务天津经济增长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的通知 津城管规[2021]116号 2021-8-31 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为贯彻天津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按照委党组关于服务天津经济增长的若干举措要求,现将做好市城市管理委招商引资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快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加快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快完善现代化大都市治理体系,进一步增强服务市场主体意识,巩固拓展“吸纳百亿社会资金,推进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新模式,围绕公园建设、管网改造、垃圾处理,引进一批好项目,吸引资金、人才、技术等高端要素集聚,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全面做好招商引资工作,抢抓后疫情时代的招商引资新机遇,服务天津市经济增长。 二、领导机构 成立市城市管理委服务天津经济增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各行业管理处室及单位按照行业管理职责分工做好相关服务和推动工作。委属各单位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确定主管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联络员。 委服务天津经济增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职责如下: 组长:委主要负责同志 常务副组长:分管规划计划工作的副主任 副组长:其他委领导 成员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规划计划处、市容建设管理处、市容景观管理处、环境卫生管理处、废弃物管理处、园林绿化建设处、园林绿化管理处、执法协调处、政务服务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宣传处,以及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委属各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规划计划处。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在委服务天津经济增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日常工作,与市级招商引资工作主管部门对接,汇总上报我委招商工作进展情况。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市容建设管理处负责牵头组织建立健全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设施建设招商引资项目储备库,推动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设施建设领域项目招商工作。 环境卫生管理处负责牵头组织建立健全环卫行业管理招商引资项目储备库,推动环卫行业管理领域项目招商工作。 市容景观处负责建立健全户外广告设施、城市照明设施行业招商引资项目储备库,推动户外广告设施、城市照明设施等领域项目招商工作。 废弃物管理处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废弃物、渣土的收集、运输、处置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再生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等行业招商引资项目储备库,推动生活废弃物、渣土的收集、运输、处置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再生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等领域项目招商工作。 园林绿化建设处负责建立健全城市园林绿化建设行业招商引资项目储备库,推动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公园建设等领域项目招商工作。 园林绿化管理处负责建立健全城市园林绿化设施养护、公园管理等行业招商引资项目储备库,推动城市园林绿化设施养护、公园管理等领域项目招商工作。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负责建立健全我委城市管理数字化、智能化招商引资项目储备库,推动城市管理数字化、智慧化领域项目招商工作。 市公用事业管理局负责建立健全燃气、供热、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运行管理行业招商引资项目储备库,推动燃气、供热、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运行管理领域项目招商工作。 办公室负责我委招商引资工作的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我委招商引资信息公开相关工作。 政策法规处(研究室)负责组织开展城市管理领域招商引资相关法律咨询工作,负责我委招商引资工作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审核、备案工作,负责我委招商引资政策研究工作。 政务服务处负责我委行政许可相关事项,推进行政许可管理制度、“放管服”改革工作和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为招商引资工作营造良好政务服务环境。 执法协调处负责做好维护招商项目市容环境秩序服务。 宣传处负责我委服务天津经济增长招商引资宣传工作。 委属各单位做好本单位服务天津经济增长招商引资具体工作。 三、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工作职责,落实主体责任,当好“大物业、好保姆”,以绣花般的精心细心、耐心恒心,服务百姓、服务市场主体、服务天津经济社会发展,为天津营商环境达到市场化、法治化、国家化一流标准贡献力量。 (一)建立重点招商项目库 以天津国民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城市管理精细化“十四五”规划为引领,以各行业招商引资项目储备库为基础,按照创新竞进、优化结构、以质为帅、绿色发展的要求,围绕服务天津经济增长和全市招商引资工作重点,聚焦行业发展动态,各成员单位和委属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我市垃圾处理、园林绿化、环卫作业、街景灯光、路桥养护、燃气供热、城市管理信息化等领域重点项目招商引资项目库建设工作,同步建立好协同推进、动态调整、定期评价机制。 (二)落实工作责任 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定期研判工作形势,研究工作思路,有针对性的制订工作措施,切实扛起招商引资工作责任。对已确定的重点招商项目,要明确责任人、责任部门和联络员,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及时会同相关区和部门研究推动招商项目落地的相关政策,针对政策障碍和落地难点提出工作意见建议并及时上报市有关部门争取支持。 (三)强化协调推动 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我市确定的招商引资政策和要求,主动与企业对接,做好政策解释和项目落地服务,促进符合相关政策规定重点招商项目落地实施。对涉及政策和机制创新的招商项目,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研究项目落地难点,形成明确意见及时向投资企业反馈,并持续推进项目落地。 (四)做好政务服务 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应对挑战与机遇战,加强团结协作,把握后疫情时期的投资机遇。落实和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积极服务城市管理各行业相关企业生产经营加快发展。加快城市管理领域招商引资步伐,强化跟踪服务,推行靶向服务,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全面提升城市管理领域市场活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政策宣传,保障政策实施效果 加强政策宣传服务联络员队伍建设,通过政策服务推进政企互通、政企互动,方便企业、商户、办事群众进一步了解城市管理要求,提高我委招商引资政策的知晓度和应用度,形成全社会支持和参与营商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要及时总结优化营商环境的经验做法,不断推广典型案例和成功实践,相互学习借鉴,共同提高进步,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机制和创新成果。 (二)创新工作机制,提高项目落地效率 在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基础上,积极构建服务天津经济增长促进招商引资工作发展的新格局,坚持与时俱进不断推动招商引资工作机制创新发展,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聚焦重点、抓住关键,强力推进工作机制再创新、行政许可再提速、服务效能再提高,不断提高项目落地效率。 (三)深化市区联动,优化营商环境建设 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同各区及其他市级部门的衔接配合,做到主责明确、优势互补、共同参与,形成促进招商项目落地的工作合力,全程做好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服务,推动营商环境建设实现更大提升。 (四)建立工作台账,定期做好评估分析 各成员单位要与相关区和相关部门形成合力,建立分级分类分环节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闭环工作机制,项目进度情况要做到月有报告,季有统计,年有成效。2021年9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招商引资工作联络单》;每月5日以书面形式报送上月《重点招商项目情况表》、《重点招商信息跟踪反馈单》和《重点招商项目服务清单》;每季度第一个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上季度本单位招商引资情况报告;每年1月底以前,报送上年度招商引资工作总结和本年度工作思路安排。 上述报送资料均需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定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市城市管理委规划计划处;电子版材料压缩成一个文件,命名为“单位名称+招商引资工作”通过OA发送。 附件: 1、重点招商项目情况表 2、重点招商信息跟踪反馈单 3、重点招商项目服务清单 4、招商引资工作联络单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1年8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重点招商项目情况表 项目编号: 单位:万元
重点招商信息跟踪反馈单 项目编号:
重点招商项目服务清单 单位名称:单位:万元
招商引资工作联络员名单 填报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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