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东方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温馨提示 各位居民: 我市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开征啦! 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缴对象 1、具有本省户籍,未纳入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的人员;不能足额享受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且确无能力补缴的退休人员。 2、具有本省学籍的大、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在校(园)生(含港澳台及外籍大学生)。 3、已经取得本省居住证,且未在原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外省户籍非从业人员。 4、已经取得本省居住证,未纳入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外籍人员。 5、服刑人员(包括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人员)。 6、符合《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缴费标准:320元/人。 (三)缴费期限:2021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四)缴费方式:缴费人可通过微信、支付宝、聚合二维码、各代征点智能专用POS机及各相关银行的手机银行自主缴费,还可以到东方市税务局办税大厅(东方大道)、各税务分局前台、农信社各营业网点办理缴费。 注:存钱不等于缴费,请广大缴费人及时到各缴费点办理参保缴费。 国家税务总局东方市税务局 2021年9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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