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描述:我是一家个体商户,月营业额达多少时需要交国税呢?国税的起征点是多少?按月付还是按年付或者是按季度呢?跟我的营业面积和经营内容有关吗?交付之后工作人员应该给出具什么样的手续?
如果我达不到规定值,税务人员硬要我交怎么办? 解答内容:根据(豫政办〔2004〕7号)文件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我省个体工商户销售货物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5000元,销售应税劳务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3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200元。如果您店月销售额达不到起征点的可不缴纳增值税,超过起征点的全额征收,缴纳税款后税务机关应出具《税收统一完税证》。如果你对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纳税额有异议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据,经税务机关认定后,调整应纳税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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