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转下一环节 审核无误后,将纳税人报送的所有资料转下一环节。 (二)后续环节 接受上环节转来的信息资料,主要审核以下内容: 1.职工工资、福利费标准备案审核内容如下: (1)职工福利费列支类支出是否超过企业全年职工税前列支工资总额的14%; (2)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福利费支付标准和所依据的文件是否合法有效。 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备案审核内容如下: (1)企业合作年限是否比税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折旧年限短; (2)合作期满后是否归中方所有。 3.接受捐赠的大额非货币资产摊入备案审核内容如下: (1)企业接受非货币资产捐赠,价格估价是否合理计入有关资产项目; (2)是否在不超过五年的期限内,平均转为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 4.不组成法人申请统一申报备案审核内容如下: (1)合作企业是否确为非法人企业; (2)合作企业有无统一申报缴纳所得税的申请; (3)合作企业是否提供统一申报缴纳所得税的有关决议; (4)合作企业是否订有公司章程,是否共同经营管理、统一核算、共负盈亏、共同承担投资风险。 5.固定资产采用或改用的折旧方法备案审核内容如下: (1)企业已投入使用固定资产改变折旧方法的原因是否充分; (2)企业新购入固定资产情况是否属实,采用非直线法的原因是否充分; (3)企业是否存在未审核自行改变折旧方法的情况。 6.外国石油公司在开采油(气)田合同区块之间结转勘探费备案审核内容如下: (1)外国石油公司发生的上述勘探费用是否保留原有有关勘探费用账目及凭证; (2)无法保留有关凭证的,外国石油公司是否在终止前期合同的一年内提请主管税务机关在今后新的合同区块中摊销的勘探费用进行预先审计确认。 7.大额非货币资产投资收益审核内容如下: (1)净收益数额是否较大; (2)企业当期纳税是否真有困难。 8.改变存货计价方法备案审核内容如下: (1)企业申请改变存货计价方法的原因及其合理性; (2)企业是否存在未审核自行改变存货计价方法的情况。 根据审核结果进行登记备案,将有关资料归档。对于数额较大、政策性较强的项目应深入企业实地调查核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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