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发东南沿海铁路工程营业税计税营业额中允许扣除设备价款的具体设备名单[第二批]的通知 闽地税函[2011]154号 2011-09-19 福州、厦门、宁德、莆田、泉州市地方税务局: 近接东南沿海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申请列举营业税计税营业额不包括设备价款的具体设备名单(第二批)的函》(东南铁计字[2011]222号),由于铁道部重新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目录》(铁建设[2010]163号),增加了部分甲供设备,企业要求相应调整增加计税营业额不包括设备价款的具体设备名单。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以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 第三条第十三款有关建筑安装工程计税营业额的规定,参照铁道部印发的《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目录》(铁建设[2010]163号)有关铁路建设项目设备名单的规定,经研究,现将东南沿海铁路福建有限责任公司在我省境内东南沿海铁路工程(含温福铁路、福厦铁路、厦深铁路,以下统称“东南沿海铁路工程”) 营业税计税营业额中允许扣除设备价款的具体设备名单(第二批)及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允许扣除设备价款的具体设备名单 (一)轨道设备:道岔。 (二)通信设备:无线列调通信设备、数据通信设备、客运信息系统设备、车载无线通信设备、站场无线通信便携台、通信仪器仪表、综合网管设备、同步及时钟分配系统设备。 (三)电力变电设备: 1、通信、信号室内双电源切换箱; 2、STU、FTU装置、电抗器。 (四)接触网设备:绝缘锚段关节隔离开关。 (五)机车车辆维修、运营维护设备: 1、车辆用超磁探伤设备、电动试风装备; 2、金属切削机床、加工中心、板材加工设备、焊接设备; 3、检测及测量仪器、检修专用设备; 4、空调、环保设备、电梯、扶梯。 (六)信号设备: 1、编组站综合自动化控制系统; 2、安全型继电器、计轴设备、防雷设备、控制台、防雷柜; 3、电缆地下接续设备; 4、驼峰自动化设备及车辆减速器; 5、无线调车机车信号和监控系统; 6、道岔融雪系统; 7、信号变压器、断路器、道口信号设备。 (七)大型养路机械检测试验、维修及运营维护设备: 1、各种检测试验设备、试验台、内窥镜、探伤设备、石油产品试验器、油类测试测定仪、硬度计、专用空调; 2、充放电设备、砂轮机、光谱仪、铁谱仪、颗粒计数器; 3、空压机。 (八)客运专线检测试验、维修及运营维护设备: 1、地质雷达、无缝线路应力检测仪、桥梁检定仪器、全站仪、电子分析设备、轨道几何状态测量仪; 2、桥梁检查车、隧道检查车; 3、电动道岔控制装置、信息系统。 上述设备主体以外但属于设备成套供货范围并随同设备主体到货,且其价款与设备主体价款开具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零件、配件、附件等也可作为设备的组成部分。 二、 允许扣除价款的设备,自2009年1月1日起必须是建设方提供的,其价值、数量分别以购买设备的正式发票上注明的实际采购价、工程实际使用数量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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