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变职能 改进作风 更好为基层服务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局内各单位: 为了推动市局机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认真落实转变职能、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努力实现机关工作作风更加务实、运转更加高效、服务更加优质、效能更加显著的目标,更好地为基层服务,市局制定了十项具体贯彻措施,现通知如下: 一、对基层部署工作要强化统筹协调 强化统筹安排和沟通协调,相关工作尽可能综合制发文件。布置工作要充分考虑基层工作实际,注重实效,避免多头布置。 二、布置工作要为基层预留准备时间 安排工作或要求基层上报材料时,非紧急事项,给基层不低于5个工作日的准备时间,重大、复杂事项,适当延长;紧急事项,在正式文件下达前,以电话方式预先告知,让基层有较为充分的准备时间。 三、制度文件要及时清理修订 健全清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市局法规部门牵头定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和公示,及时修订存在执行漏洞或难以操作的制度规定,防止和减少基层执法风险。 四、基层请示事项要“有问必答” 坚持市局机关处室限时办结基层请示事项制度,在市局权限和处室职责范围内的,原则上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涉及两个以上处室的,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对基层来人,热情接待,简化办事程序,涉及其他处室或外单位的,尽力协助办理。要使用文明用语,态度谦和,不居高临下,颐指气使。 五、精简基层对上报送的报表资料 凡信息系统能够自动生成或经过加工可以生成的报表和数据,不得再要求基层单位报送。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要求区县局报送一次性、临时性报表。 六、整合对基层的监督检查项目 对基层进行的监督检查项目,尽可能统筹安排,进行整合,缩短检查时间,提高工作效率,防止多头检查,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七、关心基层干部成长 坚持分途发展方向,建立健全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规范非领导干部管理。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协调安排基层干部参与市局的有关工作,努力创造条件开阔基层干部的视野,为基层干部成长提供有利环境。加强和改进基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加大面向基层科级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脱产集中培训力度,积极为基层干部教育培训提供师资支持。 八、经费安排尽可能向基层倾斜 完善基层经费最低保障线制度,坚持经费安排向基层倾斜、向征管倾斜、向困难地区倾斜的“三个倾斜”原则,继续加大向基层单位的资金投入。严格执行预算管理规定,加强定员定额管理。业务经费要与工作部署相匹配,提高经费使用效率。 九、规范评比和会议活动 严格考核评比审批,未经批准的评比活动一律予以取消。认真执行会议管理制度,从严审批计划外会议,严格控制片区会议数量,严格控制会议活动数量和时间。 十、注重调研工作实效 密切联系基层,加强工作指导。坚持市局领导联系基层制度,了解基层情况,解决基层困难。到基层考察调研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用餐原则上在单位食堂,住宿在政府定点宾馆。 市局局内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本通知要求,细化目标任务,落实保障措施,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服务基层的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2013年7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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