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修订《房地产权属转移纳税申报表》《耕地占用税纳税申报表》及申报附报资料的公告》意见的函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5-11-09
摘要:根据《浙江省地税系统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现于2015年11月5日至2015年11月9日在浙江地税网站对社会公众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纳税人可登录浙江地税网站阅读上述文件,并可通过邮寄、电子邮件的方式向省地税局反映意见和建议。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修订<房地产权属转移纳税申报表><耕地占用税纳税申报表>及申报附报资料的公告》意见的函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1.0版)>相关表证单书的通知》(税总发[2014]10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财产和行为税各税种统一纳税申报表后续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4]12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财产行为税部分税种申报表的通知》(税总发[2015]114号)及《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浙江地税纳税服务规范(2.2版)>的通知》(浙地税发[2015]45号)的要求,我局对《房地产权属转移纳税申报表》、《耕地占用税纳税申报表》、《房地产权属转移纳税申报附报资料》和《耕地占用税纳税申报附报资料》进行了修订。

  根据《浙江省地税系统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现于2015年11月5日至2015年11月9日在浙江地税网站对社会公众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纳税人可登录浙江地税网站阅读上述文件,并可通过邮寄、电子邮件的方式向省地税局反映意见和建议。(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体环二路1号江省地方税务局税政管理四处;邮编:310007。电子邮箱:zjdsyjzj@163.com)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修订《房地产权属转移纳税申报表》《耕地占用税纳税申报表》及申报附报资料的公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1.0版)>相关表证单书的通知》(税总发[2014]10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财产和行为税各税种统一纳税申报表后续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4]12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财产行为税部分税种申报表的通知》(税总发[2015]114号)及《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浙江地税纳税服务规范(2.2版)>的通知》(浙地税发[2015]45号)的要求,我局对《房地产权属转移纳税申报表》、《耕地占用税纳税申报表》、《房地产权属转移纳税申报附报资料》和《耕地占用税纳税申报附报资料》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公告。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房地产权属转移纳税申报表>、<耕地占用税纳税申报表>及申报附报资料的公告》(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14号)予以废止。

  本公告自2015年12月30日起执行。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2015年11月9日

  附件:附件1-4.rar

  1.房地产权属转移纳税申报表及填表说明

  2.耕地占用税纳税申报表及填表说明

  3.房地产权属转移纳税申报附报资料

  4.耕地占用税纳税申报附报资料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