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财税[2018]38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暂缓划转税务部门代征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8-09-27
摘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自治区人防办提出将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暂缓划转税务部门代征的事项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则同意。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暂缓划转税务部门代征的通知

桂财税[2018]38号       2018-9-27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人防办,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各市、县(市、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广西钦州保税港区税务局、各派出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自治区人防办提出将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暂缓划转税务部门代征的事项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则同意。原定于2018年10月1日将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划转税务部门代征工作暂缓推进,仍按原渠道征收管理。具体划转时间待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下文明确后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8年9月27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热点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