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报送2019年度涉税专业服务总体情况的提示 湖南省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采集涉税专业服务基本信息和业务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7年49号)规定,请于2020年3月31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2019年度《涉税专业服务总体情况表》。如因疫情耽误无法报送的可延期至5月31日。其中,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是指税务师事务所和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税务代理公司、财税类咨询公司等机构。 当前,为了做好疫情防控,确保纳税人身体健康,湖南省税务局全面推广“非接触式”办税,在此期间,为了确保您的机构顺利开展全年业务,以及后续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结果不受影响,建议您及时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hunan.chinatax.gov.cn/wsbs/),通过“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模块办理涉税专业服务协议信息采集和年度报告有关事项。尚未办理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基本信息、人员信息采集的,需提前通过该模块完成信息采集,方可报送协议信息及年度报告。 上述信息采集、报送方法可适当参考附件“湖南省电子税务局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协议信息采集、业务报告报送操作手册”,相关问题咨询可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 附件:湖南省电子税务局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协议信息采集、业务报告报送操作手册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2020年3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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