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 穗国税发[2008]154号 2008-06-10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各区、县级市国家税务局,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国税发[2008]8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补充意见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我市应税所得率幅度标准: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2008年06月10日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