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地税函[2002]255号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制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辽宁分公司手开式保险费发票的批复[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2-08-13
摘要: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在没有实行微机管理的部门开展保险业务时使用手开式《保险费专用发票》和《给付款专用发票》。其管理办法按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辽地税票[1999]12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制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辽宁分公司手开式保险费发票的批复[全文废止]

辽地税函[2002]255号          2002-08-13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辽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印制保险费发票的请示》(国寿辽发[2002]30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在没有实行微机管理的部门开展保险业务时使用手开式《保险费专用发票》和《给付款专用发票》。其管理办法按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辽地税票[1999]12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略)

  1.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保险费专用发票样式

  2.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给付款专用发票样式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二〇〇二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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