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政办函[2022]75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6061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2-06-09
摘要:四是促进文物保护多元投入,运用政府引导基金、PPP模式、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并依法依规给予财税、金融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努力实现西安大遗址与文物保护工作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相统一。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6061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陕政办函〔2022〕75号                    2022-06-09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

  现就李明远代表提出的《关于恳请中央财政支持西安大遗址与文物保护的建议》,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西安地处关中平原腹地,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1981年确定的“世界历史名城”,是中华文明和中华民族重要发祥地之一,是陆上丝绸之路的起点。西安大遗址具有数量多、面积大、等级高的特点,其中秦始皇陵、汉长安城遗址更是位列世界遗产名录,是陕西的宝贵财富,是中华文明的精神标识,支持保护好西安大遗址意义深远。

  我省始终高度重视西安大遗址保护利用工作。“十三五”期间,文物保护经费共支出119亿元,保障了大遗址、重点文物保护和考古发掘等重点支出需要。先后对丰镐遗址、秦咸阳城遗址、栎阳城等大遗址进行了考古,建设了秦阿房宫前殿遗址、秦始皇陵外城垣、汉长安城未央宫遗址等保护展示工程,依托阿房宫、汉长安城未央宫、大明宫等大遗址,建成了对西安社会经济和文化影响深远的考古、文化遗址公园。目前,西安大遗址保护已成为彰显中华文化历史价值、扩大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的积极力量。西安片区已被国家文物局列入大遗址“十四五”规划重点建设的保护片区。

  下一步,我省将加强与财政部、国家文物局等相关部委对接,争取更多项目、政策和资金支持。同时,还将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在安排省级文物保护、基本建设以及环境整治专项资金时,对西安大遗址保护利用给予倾斜。二是依据文物保护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改革方案,落实各级政府支出责任,加大对西安大遗址保护利用的财政投入。三是完善大遗址保护规划和管理体系,开展大遗址保护文物补偿机制研究,创新保护利用机制和实施模式。四是促进文物保护多元投入,运用政府引导基金、PPP模式、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并依法依规给予财税、金融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努力实现西安大遗址与文物保护工作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相统一。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6月9日

  (联系单位: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电话:0296391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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