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逐项制定税改方案

来源:新华社 作者:新华社 人气: 时间:2013-11-17
摘要:  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两次点题 事权 ,并提出 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 ,引发了社会对财税改革方向的关注...

  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两次点题“事权”,并提出“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引发了社会对财税改革方向的关注。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在日前举行的党组扩大会议上强调,对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的税制改革部署,要逐项制定具体改革方案,确保深化税制改革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根据三中全会和中央高层此前释放出的改革信号,业界专家表示,未来事权和财权都将向中央倾斜,营业税将逐步取消,地方教育、海事等相关的税种都将可能改为中央税,而房产税有望成为地方政府新的主体税种。
  
  全会提出的“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被业界与此前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多次提出的“调整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支出责任,适当增加中央政府的支出责任”相联系。人民大学财政系副主任张文春、北京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剑文等多位专家均表示,税制改革的路径已经基本明确,就是以事权的调整带动财力重新配置,未来,事权和财权都将向中央倾斜。
  
  张文春表示:“当前进行的‘营改增’,就是将原来由地方政府拿大头的营业税,改为由中央政府拿大头的增值税,这可能只是财权向中央转移的第一步。”今年以来,中央已经多次表态,推进营改增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争取2015年全面完成“营改增”。
  
  除“营改增”之外,事权的转移可能将带动许多地方小税种的上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此前向十八届三中全会提交的“383”改革方案提出:“将基础养老金、司法体系、食品药品安全、边防、海域、跨地区流域管理等划为中央事权。按事权优先原则,进一步调整优化税收划分和转移支付制度。”张文春表示,如果这些事权上移到中央,那与这些事权相关的教育附加税、车船税等必然也将由地方税改为中央税。
  
  对于这些税种上移之后,地方财政如何“补血”的问题,“383”改革方案和此次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发布的财税改革建议报告均提出,“全面推开房产税,并作为地方主体税来建设”,而这也已经基本成为业界专家的共识。“房产税税源丰富且稳定、不会有地区之间的流通问题,非常适合作为地方的主体税种。”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院长王雍君表示,全面推开房产税已经成为大势所趋,未来改革的方向应该是对于存量房和增量房都征收,这样既保证了公平性,又保障了税收的稳定性。
  
  而个税改革也是税制改革的一大热点。9月初,楼继伟在接受新华社采访时表示,下一步改革个税的方向是由目前的分税制转向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税制,在对部分所得项目实行综合计税的同时,会将纳税人家庭负担,如赡养人口、按揭贷款等情况计入抵扣因素,更体现税收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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