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2015年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为保证税法体系的完整和统一,规范税收执法和优化纳税服务,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和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对2015年10月31日前联合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制定了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2015年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件:gzgs12366@12366.gov.cn 2.传真:020-38001019 3.信件:通信地址为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夏路3号广州市国家税务局政策法规处(邮编:510623)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5年11月24日。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2015年11月24日 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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