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中办、国办发布《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改革目标:到2020年建成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匹配的现代税收征管体制,降低征纳成本,提高征管效率,增强税法遵从度和纳税人满意度,确保税收职能作用充分有效发挥,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公平正义。这标志着我国税收征管领域拉开了既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又有重大历史意义的改革大幕。《经济日报》记者在第一时间采访了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和有关专家学者,对《方案》进行解读。 全方位体现以纳税人为中心 “实施这项改革是税收改革发展进程中的一件大事,既是顺应纳税人期盼的民心工程,又是服务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建设,更是推进税收事业科学发展的重大举措。”王军说。 《方案》坚持便民办税的原则,更多着力点放在保障和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办税。 “一个企业,甚至一个企业的一项业务,有可能要同时面对国税、地税的征税,从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税务登记等,要面对两个税务机关。有的企业甚至要处理如何向企业所在地、行为发生地和企业注册地的不同国税、地税部门纳税的问题,这样就会产生成本高、效率低的弊端。”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院长胡怡建说。 《方案》明确规定,按照加快建设服务型税务机关的要求,围绕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不断提高纳税服务水平,着力解决纳税人两头跑、纳税成本较高的问题。对此,《方案》推出了一系列创新服务举措: 在推行税收规范化建设方面,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向社会进行公告,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国税、地税服务一个标准、征管一个流程、执法一把尺子。 在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方面,加快推行办税事项同城通办,2016年基本实现省内通办,2017年基本实现跨区域经营企业全国通办。实行审批事项一窗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全面推行网上审批。 在建立服务合作常态化机制方面,实施国税、地税合作规范化管理,全面提升合作水平。采取国税、地税互设窗口、共建办税大厅、共驻政务服务中心等方式,2016年实现“前台一家受理、后台分别处理、限时办结反馈”的服务模式。制定实施“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2017年基本实现网上办税。 同时,《方案》还提出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适应纳税人特别是自然人数量不断增加以及企业经营多元化、跨区域、国际化的新趋势,转变税收征管方式,提高税收征管效能,着力解决税收征管针对性、有效性不强问题。 对此,《方案》提出的具体措施包括:大幅度取消和下放税务行政审批项目,实现税收管理由主要事前审批向加强事中事后管理转变;对企业纳税人按规模和行业,对自然人纳税人按收入和资产实行分类管理;2017年实现国税、地税联合进户稽查,防止多头重复检查;全面推行电子发票;等等。 “程序合法是税收法定原则的重要方面。”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剑文认为,《方案》通过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的一系列规定,很好地贯彻了税收法定原则,充分体现了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有利于增强税法遵从度和纳税人满意度。 深化国税、地税合作 “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是财税体制改革‘组合拳’的一个重要部分,《方案》坚持问题导向,直面问题、解决问题,契合了国家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刘剑文说。 我国现行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建立于1994年。20多年来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包括职责不够清晰、执法不够统一、办税不够便利、管理不够科学、组织不够完善等。近年来,如何改革完善现行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成为社会关注的问题。 对此,《方案》做出了明确回答,即:发挥国税、地税各自优势,推动服务深度融合、执法适度整合、信息高度聚合。也就是说,改革是在坚持国税、地税机构分设的基础上,对现行征管体制进行的完善。 胡怡建认为,国税、地税体制构架采取“合作而非合并”的改革模式,有利于保持机构设置的稳定性、延续性,在不过度变动的情况下,提高征管效率。 “理顺国税、地税征管职责,是深化合作的前提。”王军表示,《方案》对此作出的改革安排,有三个突出特点: 一是动态优化。理顺国税、地税征管职责划分,是随着财税体制改革推进而动态调整的过程,并非一蹴而就。“营改增”以来,的确出现了国税部门征管工作量加大而地税部门减少的现象,但随着环境保护税和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推进、房地产税改革的实施,地税部门征管工作量将会呈明显增加的态势。 二是便利征纳。按照《方案》安排,改革实施到位后,中央税、地方税和共享税的征管职责将会更加清晰,目前一些税种“两家管”的问题将得到解决。同时,国税、地税可以互相委托代征有关税收,既有利于方便纳税,也有利于方便征管。 三是税费联动。《方案》明确将一些依法保留、适宜由税务部门征收的非税收入项目,改由地税部门统一征收,既有利于提高征收效率、节约行政资源,也有利于减少税费多家征管给纳税人带来的不便。 胡怡建认为,《方案》通过对理顺征管职责划分,尤其是通过采取共享税的征管职责根据税种属性和方便征管的原则确定等一系列改革措施,很好地解决了“营改增”的推进使地税征管工作量减少的问题。 更好服务国家治理 税收一头连着纳税人,一头连着国家。 “在让纳税人有更多获得感的同时,《方案》强调进一步增强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这是中央文件第一次从国家治理的高度肯定税收作用并作出专门部署。因此,更好服务国家治理,是改革的一大亮点。”王军表示,这主要体现在夯实基础服务和拓展增值服务两个方面。 夯实基础服务,重点是通过转变征收管理方式,提高税收征管效能,既体现治理能力的不断提升,又增强国家治理的财力保障。例如,对纳税人实施分类分级管理,提升大企业税收管理层级,建立自然人税收管理体系,加强对高收入高净值纳税人风险分析,深化税务稽查改革等。这将改变过去“眉毛胡子一把抓”的无差别管理方式,使管理更具针对性、时效性。再如,加快税收信息化建设,将为税收征管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其中,推出增值税电子发票就是税收征管领域的一场重大改革。通过对发票票面信息实时进行全面的电子采集、监控和比对,将为告别纸质发票、根治假发票这一“顽疾”奠定基础。 拓展增值服务,主要是深度挖掘利用税收数据信息这座“金山银库”,更好地服务宏观经济决策和社会管理。例如,实施“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建成国际先进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推行增值税电子发票所汇集的海量税收数据和纳税人交易信息,将更好地发挥税收作为经济活动“晴雨表”的作用,为国家宏观经济决策提供及时、全面、准确的依据。 此外,《方案》还提出,树立大国税务理念,用国际化视野谋划税收工作,加强对国际税收事项的统筹管理,着力解决对跨国纳税人监管和服务水平不高、国家税收影响力不强等问题。 “我国将积极参与国际税收规则制定,重点是提升我国在国际税收领域的影响力和话语权。”王军说,同时要不断加强国际税收合作,严厉打击国际逃避税,还要积极推动“一带一路”建设,主动服务对外开放战略,重点是更好地支持企业“走出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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