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启用《车辆购置税手机端网上申报缴税系统》的通知 冀税办函[2019]39号 2019-08-23 国家税务总局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河北雄安新区税务局: 为积极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提升车辆购置税纳税服务便利化,减轻办税服务大厅拥挤情况,省局开发了《车辆购置税手机端网上申报缴税系统》,并完成了上线前测试工作。省局定于9月1日启用《车辆购置税手机端网上申报缴税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各级税务机关要切实做好系统推行宣传工作,务必将业务操作流程手册张贴到汽车销售企业或纳税人集中地方,保证车辆购置税纳税人及时了解系统使用方法。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办公室 2019年8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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