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纳入实名制管理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名单 依据《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3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专业服务信息公告与推送办法(试行)》的公告》(国税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2号),纳入税务机关实名制管理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可以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现将贵州省纳入实名制管理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名单给予公布。 详见附件。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纳入实名制管理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名单(截止2020年5月)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2020年5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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