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医保发[2021]14号 德宏州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局德宏州税务局关于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未参保缴费经办相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1-04-26
摘要:2021年审计部门要求整改的全州最低生活保障人员73人城乡居民医保未参保缴费问题,各县市医疗保障局要高度重视,做好政策宣传,加强沟通协作,及时落实未参保人员办理参保缴费,开具缴费通知单,交由税务机关征收,在2021年5月25日前完成参保缴费工作,并将整改情况上报州医疗保障局。

德宏州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局德宏州税务局关于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未参保缴费经办相关问题的通知

德医保发[2021]14号        2021-04-26

各县(市)医疗保障局、税务局,畹町经济开发区税务局:

  为有效解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参保缴费人员长期未缴费及2021年度缴费截止期后人员逾期缴费问题,确保应保尽保,经州医保局、州税务局专题联席会议研究商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长期未缴费人员问题处理

  由于居民医保未缴费人员长期外出打工、不在本地居住长期无法联系、死亡未注销等原因,全州居民医保所属期2020—2021年度连续两年未交费人数达39619人(不含重点优抚对象、计生特殊救助等特殊人员)。为确保居民医保基础信息的准确性,提升缴费服务水平,提高征缴率,对在医疗保险管理系统中连续两年未缴费人员信息作暂停参保处理;待参保人缴费时,由医保部门恢复其参保信息。

  未缴费人员信息,由税务部门于5月8日前提供医保部门。医保部门对未缴费人员作暂停参保处理的信息清册,于7月25日前提供税务部门。

  二、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未参保整改时限

  2021年审计部门要求整改的全州最低生活保障人员73人城乡居民医保未参保缴费问题,各县市医疗保障局要高度重视,做好政策宣传,加强沟通协作,及时落实未参保人员办理参保缴费,开具缴费通知单,交由税务机关征收,在2021年5月25日前完成参保缴费工作,并将整改情况上报州医疗保障局。

  三、特殊人员逾期未缴费问题处理

  特殊人员因动态识别新增、离职、服役或服刑期满、手机缴费操作失败等原因,逾期未缴2021年度居民医保且确需补缴的,缴费人于2021年6月25日前向当地医保部门申请,由医保部门开具缴费核定单,明确缴费年度、缴费金额,交由税务机关征收,确保缴费人待遇不受影响。

德宏州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德宏州税务局

2021年4月26日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财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