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省政协第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20571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粤金监案[2022]20号 2022-03-22 深圳市政府: 黄勤力委员提出的《关于紧抓大湾区发展机遇高质量推进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建设的提案》(第20220571号)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单位会办意见如下: 一、金融支持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的情况 (一)积极推动前海合作区重要金融改革事项落地。一是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在前海合作区正式落地。截至2021年底,前海合作区已有20家银行获得试点资格,其中9家银行率先在前海合作区落地首笔业务。二是本外币合一银行结算账户体系试点正式启动。前海合作区8家银行机构开展试点业务。三是前海联合交易中心开展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前海联合交易中心已上线金属、天然气和水泥等3大类7个交易品种。2021年交易额324亿元,同比增长145%。 (二)推动港资金融机构在前海合作区展业。一是前海合作区出台《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在深化深港金融合作,促进金融科技、跨境金融、特色金融等创新发展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尤其加大对港资企业扶持力度。截至2021年底,前海合作区港资金融企业2571家。二是推动港资金融机构参与前海合作区QFLP(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DIE(合格境内投资者)试点工作。截至2021年底,前海合作区港资QFLP管理企业122家,管理基金规模400亿元。三是高标准建设前海深港国际金融城。加速前海深港国际金融城金融机构集聚,签约入驻金融机构156家,港资及外资占比30%。 (三)持续推进前海合作区绿色金融创新。一是深圳市绿色金融协会正式落户前海合作区,在绿色金融标准、信息披露、制度规则等方面开展研究。二是积极推进绿色供应链金融初具成效。华润租赁发行深交所首单融资租赁行业“碳中和”公司债。三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励企业赴港发行绿色债券,对赴港发行绿色债券的企业给予发行费用支持。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针对黄勤力委员提出的建议,我局将会同有关单位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加大金融支持前海合作区建设的力度,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全面深化改革创新试验平台,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推动前海合作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更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一)争取金融创新政策在前海合作区先行先试。争取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出台金融支持前海金融改革开放的专门文件。提升国家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和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试验区功能,支持将国家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政策措施在前海合作区落地实施,在与香港金融市场互联互通、人民币跨境使用、外汇管理便利化等领域先行先试。 (二)支持前海合作区金融改革事项落地。一是加快在前海设立港澳保险售后服务中心,探索新的互联互通模式。二是推进跨境机动车保险“等效先认”尽快落地,将跨境机动车向港澳保险公司投保责任范围扩大到内地的第三者责任保险保单,视同投保内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三是优化前海港资QFLP试点工作,鼓励香港投资者参与大湾区私募股权投资。支持前海合作区企业通过QDIE走出去,以创新手段促进深港资金跨境流动。四是探索建立大湾区统一的绿色金融标准,支持前海合作区企业赴港发行绿色债券。 (三)进一步深化粤港金融合作。强化与香港金融管理部门的联系对接,完善粤港金融合作机制,深化金融领域合作,共同研究解决金融领域合作中存在问题,务实高效推进前海合作区金融开放各项工作。 专此函达。 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2022年3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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