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地税函[2002]85号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部分旧版发票延期使用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2-07-19
摘要:现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部分旧版发票延期使用问题的通知》(粤地税函[2002]355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各征收管理分局要对经批准延期使用旧版发票的业户加强监督管理。旧版发票使用期满后,应及时督促业户办理旧版发票核销手续。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部分旧版发票延期使用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穗地税函[2002]85号        2002-07-19


局属各单位:

  现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部分旧版发票延期使用问题的通知》(粤地税函[2002]355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各征收管理分局要对经批准延期使用旧版发票的业户加强监督管理。旧版发票使用期满后,应及时督促业户办理旧版发票核销手续。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2002年0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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