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劳社函[2001]276号 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恩施州请示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有关问题的复函[全文失效]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1-10-15
摘要: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外项目,由企业根据效益情况自行决定,不得将国家未统一规定、基本养老金之外的福利性补贴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项目,不得增加统筹项目和提高计发标准。各地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不得将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外由企业自行负担的待遇项目纳入统筹内项目。

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恩施州请示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有关问题的复函[全文失效]

鄂劳社函[2001]276号         2001-10-15

  税屋提示——依据鄂人社规[2011]6号 湖北省人社厅关于社会保险相关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第一批)的决定,自2011年10月25日起,本法规全文失效。


  1、 关于将企业负担的养老待遇项目纳入社会统筹。国务院国发[2000]8号、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劳社部发[2000]13号以及劳财两部门劳社部发[2000]20号《关于切实做好清理基本养老保险统筹项目和计发标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都明确规定: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外项目,由企业根据效益情况自行决定,不得将国家未统一规定、基本养老金之外的福利性补贴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项目,不得增加统筹项目和提高计发标准。各地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不得将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外由企业自行负担的待遇项目纳入统筹内项目。

  2、 关于按老办法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偏低问题。建议你们在今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时,适当向这部分人员倾斜,逐步缩小执行新、老办法时退休人员之间形成的养老金待遇差距。

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200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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