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地税发[2000]76号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2000-06-26
摘要: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国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24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补充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黔地税发[2000]76号               2000-6-26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国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24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补充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对转制的省属自然科学科研机构有关税收减免问题按《贵州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书关于国家经贸委管理的10个国家局所属科研机构转制税收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黔地税发[2000]第27号)执行。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

二〇〇〇年六月二十六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财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